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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自首免成“许霆”第二 大学生被“特赦”
作者:赵杨 狄波   发布时间:2011-02-23 09:20:54


    “一时贪念生,做了错事,幸好能及时悔悟,也感谢检察院给我机会,”陈某说。他在去年的一个晚上经历了“许霆类”的故事。幸好他,转醒过来,主动自首,近日得到了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的“特赦”,未被起诉。

    陈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去年的一个晚上,在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新海医院旁的中国民生银行ATM机准备提款时,发现被害人马某在该ATM机内遗留了一张余额尚有30000多元的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因一时贪心,遂利用此卡分2次在ATM机上提款共计人民币6000元。

    事后,陈某深感自己行为不妥,于次日即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上缴全部赃款。而此时,被害人马某对丢卡之事尚未发觉。此案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立案侦查并移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在受理此案后,秉持“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进行衡平执法,综合考量案件的涉案金额及造成的危害后果、陈某犯罪后的表现及悔罪态度、被害人是否表示谅解等情节,于近日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来源: 新华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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