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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刚刚20天 强奸前妻判五年
发布时间:2011-03-10 16:25: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日前,安徽省怀远县法院审结一起强奸前妻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常立民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9月30日凌晨,怀远县荆芡乡村民常立民,找到20多天前才与之离婚的前妻年玉玲,提出要与其复婚,还要与其开房发生性关系,年玉玲不同意。常立民拽其头发掐其脖子,僵持有一个多小时后,将其拉上出租车,来到常立民家。常立民仍要求与前妻复婚,前妻年玉玲坚决不同意,常立民就一只手拎着小孩一只脚,想吓唬年玉玲让其回心转意,以不同意就摔小孩相威胁,要求年玉玲与其复婚,后又强奸了年玉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立民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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