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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大胆入室盗窃银行卡后挂失取现当场被抓
作者:荆建勋 李晓莉 发布时间:2011-03-10 13:57:17
这个毛贼真胆大,拿着窃来的银行卡办挂失不说,竟然在到期时还敢去取现金,结果应了那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3月10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件,判决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29岁的沈某,是河南省商丘市一农民。小学肄业的他,只有靠四处干力气活糊口。2010年8月,经熟人介绍,来到新郑市某工厂打工。打工之余,沈某除了闲逛就是想着走捷径发财。 同年12月16日15时许,沈某闲逛到新郑市薛店镇某移民新村,见到该新村一住户临街开了商店,就想到这户人家肯定有钱,就想弄俩钱花。为试探该住户是否有人,就往院内扔石头看反应。确认无人后,就利用砸窗户玻璃、翻窗入室的方法,盗窃被害人王某在自己住处所开的商店内现金3500元、国信通手机一部、身份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及存折。沈某在自动取款机上多次试密码未果后,拿着被害人张某的身份证将其所盗取的银行卡内的15 000元现金挂失,后沈某拿着银行卡、身份证、挂失申请单取钱时被当场抓获。经新郑市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盗国信通手机价值100元。 案发后,赃物被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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