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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基地易址 八旬老人状告“候鸟式养生”经营者解约
发布时间:2011-03-11 09:44: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昶屹)   因养老基地搬出原址,从事老年人“候鸟式养生”的经营者涉嫌违约,八旬老人郭先生将北京孝诚家园养生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与该公司解约,并由该公司退还剩余的会员卡余款。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郭先生诉称,2009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他参加了孝诚家园养生科技有限公司举杯的《非药物经典养生研修班》30天培训,地点在房山磁洞颐年山庄,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会员协议书》,向该公司交纳十万元会员费,该公司向其发放了一张福卡。

    郭先生说,《会员协议书》签订后,北京孝诚家园养生科技有限公司搬出了协议中提到的北京房山基地,此外,该公司让其签订的《会员协议书》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而且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可撤销的情形,同时,该公司在执行合同中还有一系列不法行为,因此,提出与该公司解除《会员协议书》,要求退还福卡中的剩余款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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