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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话费 联通巫山分公司经理获刑5年
作者:许世雄   发布时间:2011-03-15 13:43:1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巫山县分公司一片区经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国家话费,占为己有。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王昌林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责令其退赔公司经济损失115682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昌林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巫山县分公司大昌片区经理。2010年3月份,被告人王昌林与公司员工何某、夏某在巫山县官阳镇检查工作时,发现官阳代理商杨某开通的空中充值业务功能的充值卡15523796**04出现故障,并将该充值卡收回。被告人王昌林发现对外充值,话费余额并未减少的漏洞后,没有将该充值卡交回公司处理,而私自保存,并违规开通了1306029**97、1303839**34等卡号的空中充值业务,利用充值后余额不减的这一系统漏洞,以反复对充的方式来增加1552379**04卡内的金额。被告人王昌林套取话费后,将其中的115682元话费充值给代理商和普通用户,并收回了部分充值费用据为已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昌林身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巫山县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115682元话费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经查,被告人王昌林已完成115682元话费的全部侵占行为,话费已经被王昌林实际控制并出售,其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而未收回的话费只是赃物的处理问题,故其辩护人提出应当按被告人王昌林收回的5万元认定犯罪数额的辩护理由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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