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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调解 千里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1-03-16 09:05: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袁海鸿)
“感谢法官对我的教育,我会尽快把欠朋友的钱还上”。3月10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通过电话的方式,对远在浙江打工的欠款人冯军进行热心说服教育后,冯军表示要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2009年2月13日,私人企业老板冯军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向好朋友石超借款8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按1%计算。一年后,石超找冯军要钱,冯军以现在资金紧张,还款有点困难,并信誓旦旦的口头保证,等一段时间后有钱了,便将本金及利息偿还。为人老实的石超就相信了朋友的话。一转眼,又一年过去了,冯军一直未还款,急需要用钱的石超便向冯军要回本金及利息,谁知冯军半年前到浙江去了,一直未回,石超经多次电话催款,张义仁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仍不支付借款。没办法的石超也顾不上朋友情面,到法院起诉冯军。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法官发现昔日要好的朋友如今因借款问题产生恩怨。为此,民二庭主办法官本着以和为贵、化解恩怨的思想,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多次打电话给远在浙江的冯军,从朋友、法理、人情等方面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在法官倾心、热心的电话调解下,最终,冯军认识到自己做得太过分了,不应拖欠朋友的钱那么久,表示一定尽快偿还借款,但现在经济有点困难,希望给他一个宽松的时间偿还。看在昔日老朋友诚心还钱的份上,石超同意了冯军的要求。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冯军欠石超的借款及利息,定于2011年4月20日前付清。(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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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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