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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糊涂抢劫少女 兄弟二人悔时晚已
作者:苏丽娟 徐姗姗 发布时间:2011-03-17 09:37:01
小伙朱某与好朋友李某酒后临时兴起抢劫一女子手机,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罚金六千元。
朱某与李某是战友,又是老乡,是好朋友好兄弟。二人刚服完兵役没几年,在社会上打拼的很辛苦。朱某的工作终于有了起色,在2010年12月的一天晚上,邀请李某去喝酒。二人去了某火锅店,每人喝了七八扎啤酒,边喝边聊,朱某感叹,现在混的好点了,要不真想去抢劫,逮着再说!两人一直吃到打烊,23点多才走出火锅店。 此时刚下夜班的女孩贺某恰巧走过火锅店,看见里面走出两个男子,浑身酒气,贺某加快步伐,躲避他们。朱某李某刚出店门不久就看见了前面这个女孩,深夜的街上没有其他行人,此时李某指着女孩说对朱某说,你不是想抢劫吗,就抢她吧。朱某也没多想,朝贺某跑了过去,从衣服里掏出小刀,一手搂住贺某脖子,一手拿刀架在她脖子上,让她把手机拿出来。贺某害怕的将手机掏出来递给朱某,趁朱某没注意绊倒朱某后逃跑。朱某李某也害怕的跑了。 贺某逃跑后直奔派出所报案,民警凭借朱某在火锅店刷卡消费的单据,将朱某、李某抓获。经鉴定,二人抢劫的手机价值400元。 案发后,朱某、李某痛悔不已。法院审理后认为,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由于他们的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上述刑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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