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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以能动司法促政府行政能力提高
发布时间:2011-03-29 13:34: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洁萍 文全)
2010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积极把握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努力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坚持能动司法,支持政府依法创新社会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2010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0件,结案率97.56%,同比上升34.42%。行政机关胜诉率75.76%,同比上升25.76%。
主动服务,确保重点项目依法顺利推进 涉及众多拆迁户的银滩二期改造工程等重大、重点项目是党委、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三保”重点工程,其涉及面广,行政程序繁杂,依法及时推进拆迁工作是党委政府的当务之急。北海中院增强大局意识,主动跟进相关服务工作,及时提出前瞻性法律意见,支持政府依法创新社会管理。政府对银滩二期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采用农村征地、城市房屋拆迁的方式进行,如此匹配,是提高拆迁户安置补偿标准减少对抗的创新举措,但尚无法律明确规定。其中涉及实施拆迁前土地性质的法律界定问题,这是依法实施拆迁的基础,对预防行政争议具有前瞻性。北海中院为此走访各职能部门,多方查找资料,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最终对上述土地性质给出法律意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采纳了法院意见,促进了上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提前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着眼于和谐拆迁,北海中院为银滩拆迁各环节遇到的问题提前提供法律咨询和宏观的指导,促进政府职能部门阳光操作,依法行政。2010年,北海中院组织和参加关于银滩拆迁问题的各种研讨会、协调会16次,对影响银滩拆迁工作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和协调,有力地推动了拆迁工作的依法进行。往往是职能部门采纳法院意见之日,也是拆迁工作往前推进之时。2009年、2010年两年,北海市有多个拆迁项目在推进,但该领域没有出现新的行政违法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高质高效审结相关行政纠纷案件,确保司法强制拆迁顺利进行。充分掌握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提出审理银滩拆迁系列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正确指导银海区法院完成一审审理银滩拆迁系列案件任务,同时组织力量高质高效完成该系列案件的二审审理。法院及时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认定个案中的瑕疵不影响行政裁决的合法性,依法作出了维持政府行政裁决的判决。宣判的次日,立即部署司法强制拆迁,依法维护了拆迁工作秩序,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联动司法,促进政府依法保护投资环境 当前,行政纠纷呈多样性、群体性、复杂性、专业性等特点,单一的行政审判法律手段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为确保案结事了,北海中院积极探索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司法。 北海中院在办理北海市工商机关处罚北海老街商家无证经营非诉执行复议系列案中,发现出现商家无证经营既有政府对老街改造建设不善之因,也有管理缺乏综合协调之过。法院若单纯裁定执行行政处罚或裁定不执行处罚,不仅不能解决无照经营问题,还可能损害北海市招商引资信誉和投资软环境,给北海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带来消极影响。为此,北海中院提出由北海工商机关撤回执行申请、北海市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处理的解决方案,北海中院还就老街的综合治理向北海市政府提出了《司法建议书》,并召集相关的商家协调,商家们纷纷表示要支持配合综合整治。上述方案得到北海市委政法委的肯定,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并没有积极响应。为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北海中院先后六次与各政府职能部门会商、联动,历经一年多的不懈努力,终使上述方案得以采纳实施,保护了北海投资环境,为“北海历史文化名城”的成功申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良性互动,推动政府法制建设健全完善 组织召开北海市一县三区法制办及行政审判工作人员参加的山林土地行政确权程序专题研讨会,对政府调处部门处理山林土地确权行政案件存在的模糊认识、不当做法等问题进行研讨后,提出十个方面的工作改进意见,有力指导了政府调处部门的山林土地行政确权工作。由于统一了认识和标准,2010年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政府的山林土地行政确权案只有一件。 适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2010年分别向北海市人民政府、合浦县人民政府、北海市工商管理局、北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司法建议一份。涉及的事项有老街消防与综治、工伤认定举证告知内容、山林土地行政调处收立案制度等,并收到了有关行政机关接受上述司法建议、改进工作的复函。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采纳,有利于其防疏补漏,事前防范,减少行政争议纠纷。 坚持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等沟通协调机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中,互通信息,充分沟通,及时协调,发挥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此外,北海中院还主持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专题研讨会五次,应邀参加各种行政执法研讨会、协调会十多次,为市编办、政府法制、计生、城建、劳动保障、公安、山林土地纠纷调处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促进其完善制度,依法行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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