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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坡熄火车失控 下滑撞人照获刑
发布时间:2011-04-06 16:23: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李福拴)   车辆在上坡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发动机熄火失控,结果造成车辆下滑撞人重伤。4月6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付海涛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现年22岁的被告人付海涛系河北省临漳县农民,小学文化程度。2008年3月20日上午,被告人付海涛无证驾驶一农用三轮去河南省安阳县走亲戚,当行驶至安阳县安丰乡北丰村北头铁路桥拐弯处由北向南上坡时,因操作不当发动机熄火,农用三轮车向后溜车,将由南向北推自行车正常下坡行走的刘某撞伤。经鉴定,受害人刘某系胸腔损伤属重伤。被告人付海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付海涛积极配合实施救助,后因公安机关传唤不到,2009年3月18日其被网上追逃,直至2010年10月2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与受害人刘某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海涛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自首,又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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