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娘还未过门 新郎起诉离婚
作者:唐明翠    发布时间:2011-04-12 09:29:22


    安徽来安小伙周某为了一己私利,草率地和女友完婚,在发现女友未能满足自己的利益时,便上法庭与未“过门”的新娘离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家住汊河开发区的周某今年27岁,其家的房子在征地拆迁范围,多一个人多分点房子,抱着这样的心理,去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同乡的小华,而且一拍即合,没过两月周某和小华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为了合法夫妻。

    有了红彤彤的结婚证,周某便高枕无忧了,小华便叫周某举行结婚仪式,但发现周某所处的地方迟迟不拆迁,也无婚房,小华认为受骗,即外出打工,周某无奈,起诉离婚。

    法庭受理后,电话通知小华,小华同意离婚,法庭考虑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既未举行形式上的婚礼,又未同居生活,尚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调解双方离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