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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法院依托审判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1-04-14 16:42: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波)   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罪责相适应原则,以审判为依托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龙陵法院2010年共受理各类毒品案件20件,其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1件2人,贩卖毒品8件10人,非法持有毒品8件8人,运输毒品3件3人。据分析,2010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涉及毒品基本为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涉案人员多数是社会上的闲散青年,零星贩卖,交易场所变化多样,前科再犯比较突出。

    在办案中,龙陵法院刑庭坚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罪责相适应原则。对于在犯罪中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从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减轻、从轻、免除处罚。其次,龙陵法院刑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作,形成打击毒品犯罪合力,有效地促进了审判工作。

    当前,毒品犯罪形势仍很严峻,发案率居高不下。龙陵法院刑庭通过庭审活动加强对毒品犯罪分子及家属的禁毒教育,并对刑满释放的涉毒人员进行回访,有效地避免了其重新接触毒品和犯罪。龙陵县人民法院刑庭还借助电视台、报纸、网络媒体、送法下乡等方式全面开展禁毒工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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