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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法检联动”开辟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1-04-15 15:19: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为解决目前刑事审判“案多人少”的难题,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上级法院下发的“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制度的文件精神和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通过主动与县检察院沟通协调,并由庭长亲自承办全部简易程序案件,逐步形成和完善了“法检联动,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

    今年三月份,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64件(其中新收案件53件),结案55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审结的案件共4批28件,占全部结案数的50.9%,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审判效率。同时,由庭长一人办理全部简易程序案件,解放了刑庭其他法官,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解决较为复杂的案件,从而使刑庭案件质量获得了较大提高。

    该院的具体做法为:首先,通过与检察院沟通协调,由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批量”轻微刑事案件提出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的建议,主要是针对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微类型刑事案件。其次,由法院刑庭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提出同意适用的意见,并指派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专职法官负责审理。再次,庭前听取被告人关于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程序的意见,对于被告人明确提出不同意适用该程序的不予适用,并将该案件变更承办人办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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