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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抓好三个结合 服务民生司法
发布时间:2011-04-15 15:31: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今年以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在“争先创优”活动中,紧密结合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意识,强化民生司法,努力为“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司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宣传工作,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引导干警积极参与。鼓励全体党员干警在努力构建“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实践中,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案结事了;强化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好;强化执行工作,加快执行进度,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形成全体干警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抓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与队伍建设的结合点。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学习优秀法官、优秀法警、优秀党员等先进事迹,进一步坚定全体干警发扬为民司法光荣传统的信念。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队伍管理机制,营造风气正、人心顺、能战斗、争上游、团结协作的和谐院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

    抓好“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与“服务人民司法”的结合点。完善巡回审判,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联络站为主干、便民诉讼联络点为支撑、诉讼联络员为纽带、辐射乡镇村组的便民诉讼网络,变被动立案为上门立案、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完善上门立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案,及时开通“春耕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一律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确保广大农民顺利进行春耕生产。完善“假日法庭”,进一步做好农村诉讼服务。该院漆河法庭、陬溪法庭、三阳法庭、桃花源法庭等专门安排干警节假日期间值班,处理接访、咨询、立案、审理简易民事案件等具体事务。另外,该院规定凡因故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出庭参加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均可通过书面、网络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向法院申请开设“假日法庭”,预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开庭审理案件。完善司法救助,高度重视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群体、受灾害事故影响群体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制度,积极为其排忧解难,让老、弱、病、残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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