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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力促官民和谐
发布时间:2011-04-27 10:06: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韵妃)
为了进一步开展好行政审判工作,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结合辖区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注重以协调的方式结案,力促官民和谐。
该院搭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平台,实行与区政府法制办及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与行政机关之间建立经常性的共同协商、调研、解决问题机制,争取行政机关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法官注重做好审前、审中、审后的协调工作,利用立案、送达等庭前准备工作,对诉讼当事人及时进行适当的行政诉讼指导,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接触,加深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谅解。诉中利用证据交换的时机进行协调,庭审时集中查证、辩论、质证,针对争议焦点进行协调。诉后积极协调和敦促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进入执行程序的行政案件,执行人员针对裁判文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协调,敦促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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