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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立足实际倾力打造司法“便民工程”
发布时间:2011-05-11 16:37: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近年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工作放在首位,不断拓展服务思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打造司法“便民工程”,深受广大群众称赞。
巫山是国家重点贫困县之一,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全县辖25个乡镇,308个村,广大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实际问题较多,该院针对“涉农”案件多、困难群众多的情况,在立案、诉讼、执行等环节上下功夫,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费心、少花钱,切切实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一方面从抓立案环节入手,指导当事人起诉,为他们维权指明途径,避免诉讼风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即诉即立,并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用,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仅去年以来,该院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3.36万元。另一方面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在立案大厅设立来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室,增添桌椅、空调、饮水机等便民设备,让群众深切感受人民法院司法的温暖。 为切实解决边远乡村当事人因交通不便到庭应诉的问题,该院响亮地提出:“将困难留给自己,把便利留给群众。”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便审,简化办案程序、加快办案节奏,让群众不因诉讼而误农时或工作。如今,该院个案的审限期平均缩短为10至25天,70% 以上的案件在法定期限的一半时间内审结。 此外,该院还根据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规律推出“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巡回法庭”,定期、定点、定人巡回办案,周末轮班办案,让当事人足不出村就可以得到法律服务。同时,为实现案件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院把调解作为审判的基础工作来抓,确保定纷止诉、案结事了。目前,全院实现调解率7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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