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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法院组织学生旁听庭审以案说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1-05-17 08:40: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恒孝)
5月10日下午,云南省河口县人民法院拓展法制教育形式,联合河口县关工委、南溪民族中学,组织40多名中学生旁听刑事案件庭审,接受法制警示教育。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刘某某等人因过路与盘某等人发生争执,随后刘某某手持钢管将盘某打成重伤。案发后,刘某某被警方拘留。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庭审中刘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己一定痛改前非。在持续近一个小时的审理中,公诉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和原因的深刻剖析,对法律条文的明确阐述,让同学们收获良多。审判法官威严的司法礼仪和严谨的庭审程序,使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 近年来,河口法院多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庭审旁听,切实加强了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未成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了老师、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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