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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龙陵法院开庭审理董吉贩卖毒品一案
发布时间:2011-05-17 17:14: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波)
2011年5月17日,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董吉贩卖毒品一案。
法庭查明,被告人董吉与他人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除自己吸食外,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2010年6月,被告人董吉在保山市保岫东路“布拉格网吧”门口卖给吸毒人员余波100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5颗,约重0.5克。 2010年7月5日,被告人董吉在保山市保岫东路“布拉格网吧”门口卖给吸毒人员余波200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0颗,约重1克。当日22时许,公安机关在保山市岫东商场门口将董吉抓获,从其身上一个“药瓶”内查获用锡纸包裹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4条,净重7.6克,在其租住于保岫东路126号的出租房内查获卫生纸包裹的毒品甲基苯丙胺4颗,净重0.45克,锡纸包裹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颗。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主张。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进行宣判。(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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