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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法院聘请15名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1-05-24 16:42: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关贤义 林荣先)
5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聘任了15名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员,以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促进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廉洁、公正。
这次聘任的15名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员,为来自全县9个乡镇的各界有名望人士,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又有较强的监督、执行能力。社会监督员监督的重点内容是: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礼受贿、失职渎职、枉法裁判,办人情案、关系案,乱收费;违反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规定;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态度或耍特权,欺压群众、打人骂人、滥用戒具的;无正当理由超审限、执行超限的;占用企事业单位交通通讯工具的;截留、私分、挪用扣押款物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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