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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机井房内暴力强奸亲姑姑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05-25 11:31: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涛)   本是本家姑侄亲戚关系,姑姑有事招呼侄子骑摩托车相送,不想侄子途中萌生歹念,竟将姑姑强奸。5月25日,河南省封丘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冬有期徒刑三年。

    2008年1月的一天傍晚,被害人张丽因去邻村亲戚家有事,便给本家侄儿李冬打电话,让他把自己送到亲戚家里。李冬随即骑摩托车接着张丽往邻村开去,当走到一机井房时,李冬萌生歹念,以方便为由停车,并让张丽到机井房内。张丽预感事情不妙,就往回跑,李冬追上她,将其拉至机井房内实施了强奸。案发后李冬之父赔偿张丽精神损失费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冬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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