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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转变观念加强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25 14:04: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飞)
今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为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方法与技巧,强调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时要切实转变观念,从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对当事人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差距不大的,鼓励自行协商和解。如不能自行和解,再由法官主持调解。在组织双方调解时,若双方数额差距较大或对立情绪严重、有矛盾激化迹象的,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妥善化解矛盾。调解中,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剖析双方责任,同时要求双方换位思考,再明理释法,促使其达成一致意见。对庭审中不能调解的进行庭外调解,一次不成还可多次调解。针对不同案件特点,争取当事人所在单位、居委会、近亲属等外部力量的支持,协助法官展开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纷争。调解中,对被害人要求过高的,核算其实际损失,促使其权衡得失后作出理性决定。对因被害人过高的无理要求致使调解无法进行,而被告人确有赔偿意愿的,让被告人将应赔款项预交法院,依法及时裁判。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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