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巫山法院转变观念加强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25 14:04: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飞)   今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为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方法与技巧,强调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时要切实转变观念,从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对当事人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差距不大的,鼓励自行协商和解。如不能自行和解,再由法官主持调解。在组织双方调解时,若双方数额差距较大或对立情绪严重、有矛盾激化迹象的,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妥善化解矛盾。调解中,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剖析双方责任,同时要求双方换位思考,再明理释法,促使其达成一致意见。对庭审中不能调解的进行庭外调解,一次不成还可多次调解。针对不同案件特点,争取当事人所在单位、居委会、近亲属等外部力量的支持,协助法官展开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纷争。调解中,对被害人要求过高的,核算其实际损失,促使其权衡得失后作出理性决定。对因被害人过高的无理要求致使调解无法进行,而被告人确有赔偿意愿的,让被告人将应赔款项预交法院,依法及时裁判。



责任编辑: 张永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