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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码头猥亵女学生 两“80后”青年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1-05-31 10:51: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偏僻山村小青年韦财与韦池,酒后强制猥亵了一名女学生。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韦财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被告人韦池有期徒刑1年。
2009年6月26日晚23时许,“89后”青年韦财、韦池与罗涛(化名)酒后见一男青年和一女学生叶敏(化名)在码头上聊天,在酒精的作用下,三人顿起歹意,韦财与罗涛即上去滋事,对这一男一女进行殴打,后韦财把女学生叶敏强行按倒在地,韦池上前动手脱下其裤子,韦财强行摸弄其隐私部位。叶敏为了摆脱韦财、韦池的侵扰,假意答应对方,韦财、韦池才住手。 案发后,2010年6月29日,韦财、韦池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财、韦池使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韦财是主犯、韦池是从犯。鉴于被告人韦财、韦池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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