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闪婚一年出裂痕 夫妻反目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1-06-01 11:16: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于淑杰)   男女“闪婚”一年后,女方因感情破裂抛子离家出走。近日,黑龙江省东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作出准予王宏与李力离婚,婚生女儿随父生活,李力每月支付抚养费的一审判决。

    5年前,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的王宏在出差时,与李力相识,两个人在未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一个月后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女儿出生,可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吵架。2008年的一天,李力把正在嗷嗷待哺的女儿撇给王宏后,不辞而别,至今无音讯。王宏在家人的陪同下,一纸离婚诉状递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宏与李力因生活琐事双方不能互相体谅,特别是2008年李力离家外出,至今没有音讯,不尽家庭义务,致使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王宏请求与李力离婚,应予准许。

    因王宏、李力婚生女儿长期随王宏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从维护王宏、李力孩子身心健康考虑,孩子随王宏生活为宜,由李力支付孩子抚养费每月300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