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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一年出裂痕 夫妻反目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1-06-01 11:16: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于淑杰)
男女“闪婚”一年后,女方因感情破裂抛子离家出走。近日,黑龙江省东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作出准予王宏与李力离婚,婚生女儿随父生活,李力每月支付抚养费的一审判决。
5年前,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的王宏在出差时,与李力相识,两个人在未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一个月后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女儿出生,可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吵架。2008年的一天,李力把正在嗷嗷待哺的女儿撇给王宏后,不辞而别,至今无音讯。王宏在家人的陪同下,一纸离婚诉状递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宏与李力因生活琐事双方不能互相体谅,特别是2008年李力离家外出,至今没有音讯,不尽家庭义务,致使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王宏请求与李力离婚,应予准许。 因王宏、李力婚生女儿长期随王宏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从维护王宏、李力孩子身心健康考虑,孩子随王宏生活为宜,由李力支付孩子抚养费每月300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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