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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不能打输官司 法官援助化解困难
发布时间:2011-06-01 16:06: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溦)   日前,广西灵山县旧州镇的七旬老人张和听到主办法官说可以为其解决大部分因伤住院的医疗费用时,禁不住老泪纵横,激动地握着主办法官的手说:“虽然没有打赢官司,但现在能讨回医药费,我满足了,真是谢谢灵山法院陆屋法庭的法官啊!”

    2010年岁末的一天,年已七十有四的挖木老汉张和踏进了灵山县人民法院陆屋人民法庭的大门诉称:2010年3月17日下午,他在灵山县太平镇太平村委街边挖熊胆木。正当他把挖好的木头装车要离开时,附近村子的一个村民黄闻却将他拦了下来。黄闻声称,其所挖的木头是自己所在村子的所有物,要拉走就必须先交3000块钱。面对黄闻的无理要求,他表示拒绝。黄闻便将其打倒在地,叫嚣着如果拿不到钱就要打死他。他被迫无奈,只得掏出500块钱给了黄闻,这才将黄闻打发走了。事发后,他被送至旧州镇卫生院,前后治疗了十多天才出院,共花去四千多元,但身子骨却没有了以往的硬朗,从事挖木作业时也经常觉得体力不支,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于是,他将黄闻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黄闻赔偿他的各项损失。

    法院立案受理后,却发现张和老汉所提交的证据仅为其受伤后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收费收据,并没有能证明其所受之伤是黄闻殴打所致,经查询当地公安派出所,也没有事发当时张老汉的报警记录,而张老汉自己也不能提供可为其作证的证人证词,致使他对黄闻的控诉成为了单方面的说辞。

    11月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张老汉主张其被黄闻打伤的事实没有相关的证据来证实,因举证不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应由张老汉自己自负,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诉讼请求被驳回的结局让张和难以接受,他一趟趟地跑到陆屋法庭扬言不把黄闻告倒决不罢休。主办法官一次次地耐心对其进行说服工作。当了解到张老汉的家庭十分困难后,主办法官表示,一定会尽力帮助张老汉度过难关。

    经过查询,主办法官获悉张老汉曾购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于是,陆屋法庭主动与旧州镇卫生院、旧州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取得了联系,就张老汉在旧州镇卫生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费用与之进行了协调,最终为张老汉解决了70%的医疗费用。至此,这起案件真正达成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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