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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一农民驾农用车大意轧死孙女 自首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1-06-09 16:30: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靳庆霞)   驾驶农用车行驶到自家院内时,因疏忽大意竟将自己的孙女轧死。6月9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杨连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现年47岁的被告人杨连生系安阳县北部农民,2010年10月25日8时许,其驾驶自家的农用三轮车外出归来,当行驶到自家过道内时,不小心将自己两岁的孙女卷进车下,当场被轧死。经法医鉴定,其孙女系挤压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今年1月11日,被告人杨连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连生因疏忽大意致人死亡,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其轧死的是自己的孙女,属家庭内部成员,属情节较轻,且投案自首,应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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