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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法院花桥法庭连续十年调解率逾八成
发布时间:2011-06-15 13:49: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妍 王波 徐白玲)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积极探索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大大提高了案件调解率。2000年至今,案件调结率始终保持在85%左右,实现了连续十年调解率逾八成。
“我们在调解时多花10分钟或1个小时,就可以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少花10个小时或10个月时间,就可以使老百姓少花100元甚至1000元的诉讼成本。”花桥法庭原庭长舒生贵说。 为调动干警做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该庭把调解作为考核干警的重要指标,要求干警把情、理、法融为一体,利用熟人多,时间足,精力够的有利因素,用亲情感化,用道理说服,用法律指导,用友情打动,努力化解纠纷。为使调解工作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法庭人员经常下乡走访群众,与群众拉家常套近乎。每次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政府领导来了,村干部来了,热心群众也来了,纷纷帮助法庭解难。 该庭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一查二细三及时”调解“战术”。一查就是查清纠纷症结所在,使得调解针对性强,当事人乐于接受。二细就是细心摸清当事人的思想和细心做工作,以寻找调解的最佳“战机”,打动当事人。三及时就是及时立案、及时调解、及时执行。只要群众有纠纷,符合立案条件的就及时立案,只要调解时机成熟,不论在哪一诉讼时段,都及时进行调解,只要调解一结案,就及时执行,以防当事人外出,或受他人挑唆反悔,或躲避执行。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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