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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不符要求拒付余款 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1-06-16 10:47: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南)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湖南省荷塘区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09年6月和7月,范凌两次到黄小敏的家具店定做衣柜、电视柜等家具,并要求黄小敏在衣柜上安装好抽屉锁。双方达成合意后范凌交纳了5000元定金。一个月后,当家具送至范凌家时,他却发现衣柜上并没有安装抽屉锁,并认为所送家具与其要求的式样不符,遂在支付了10000元后,不再支付剩余的款项。黄小敏因追要余款未果,遂将范凌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范凌支付所欠家具余款8000余元。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纠纷的起因后,遂找准切入点多次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被告范凌自愿在衣柜的三个抽屉锁安装好之后支付给原告黄小敏5180元货款,就此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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