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雷 欧阳彪)
2011年6月28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严田人民法庭,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顺利的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化解了家庭矛盾,亲情也得到了修复。
2006年5月7日,刘芳与李山结婚,婚后于2007年9月28日生育女儿李佳。2009年刘芳与李山在浒坑镇上建了一栋砖混结构的房屋。2011年4月,李山因病不治身亡。处理完李山的后事,李山的父母就要刘芳交出李山存款并搬出现在居住的房屋,无奈之下,身心疲惫的刘芳想到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刘芳以自己的名义及其女儿李佳的名义将李山的母亲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李山的遗产。
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了解到刘芳为了救治李山花费了所有的积蓄并且在外借了几万元的债,刘芳现在还要单独抚养未成年的女儿,生活十分困难。同时了解到李山母亲怕刘芳改嫁后将房屋送与他人。2011年6月28日,法官将开庭的地点定在刘芳与李山共同建造的房子内,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并向双方释明我国继承法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李山的母亲为了孙女李佳以后能健康成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芳及其李山的母亲均将李山的遗产交由李山的女儿李佳继承,在李佳成年之前,遗产由刘芳代管,但是不能处分。一起继承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家庭矛盾得到了化解,同时也重续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