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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绑架他人产生分歧 计划落空仍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7-07 09:11: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佳)   四好友在酒桌上商量绑架有钱人勒索钱财,后因某些原因未得逞。井同锁因绑架罪日前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指控,现年51岁的井同锁,曾因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寻衅滋事罪两度入狱。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间,井同锁伙同石会明、王利明、李玉山(均另案处理)等人,多次预谋绑架、杀害陈刚(化名)并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其间,井同锁提供了陈刚的有关线索并带领石会明等人对陈进行指认,后因未找到陈即案发,绑架未遂。

    井同锁称,事发前,因为没有工作,他和其他三名被告人在饭桌上便商量如何挣钱,石会明提出“绑个有钱人”。随后,井同锁提议绑架他们村的陈刚。锁定陈刚后,他们还曾在饭桌上商量如何分工,计划由井同锁、石会明负责盯梢,石会明找车和安置被害人的房子,他和王利明则负责配合等。后来因为李玉山提出不管要没要到钱都要将被害人撕票,而井同锁不同意,绑架计划陷入分歧,随后井同锁就没有再参与。

    此后,王利明、石会明到陈刚的住所蹲守了两天,但未见到陈刚的踪迹。据陈刚的证言,其那段时间出国旅游,随后又陪妻子到了安徽,一直没有在北京,由此逃过一劫。

    2010年5月20日,李玉山因为其他案件被警方控制,主动供述了计划绑架陈刚一事,井同锁等人随后被控制。    

    法院认为,井同锁构成绑架罪,但属于犯罪预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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