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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妻女玩失踪 妻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1-07-08 11:08: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李长顺)   结婚十年后竟丢下妻女长年外出打工,对家庭生产、生活等状况不闻不问,妻子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7月8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许原告索瑞红与被告刘颜峰离婚;婚生女小梦由原告索瑞红抚养,被告刘颜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子女抚养费5000元并返还被子6条。

    1997年9月,原告索瑞红与被告刘颜峰经人介绍相识,1998年12月21日双方登记结婚。1999年11月20日,原告生一女小梦,一直随原告索瑞红生活。2006年4月份,被告开始外出打工,平日很少回家,双方即长时间分居。2009年以后,被告外出打工就一直未回家,也无音讯,对家庭和妻女不予照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原告索瑞红无奈,于2011年3月10日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双方离婚,婚生女儿由自己抚养,被告负担抚养费并返还部分陪送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索瑞红与被告刘颜峰于2006年以后即长时间分居,2009年以来,被告就一直未回过家,对家庭和妻女缺乏照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坚持要求离婚,应予准许;原、被告婚生女儿小梦一直随原告生活,故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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