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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宴请邻居 强奸未遂被判刑
作者: 李冰 谢军伟    发布时间:2011-07-19 14:01:28


    独居老汉竟以“设宴”方式请同村妇女来家“做客”,想入非非之下却不料身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10月28日晚,河南省杞县一位年逾六旬且长期独居的老汉王克让,为解除寂寞,“邀请”同村妇女刘香花到家中聊天。刘香花的丈夫长期在外地打工,儿子又分家另过,也是一人独居生活。闲聊中,王克让在酒精的刺激下,顿时想入非非,将刘香花按倒在床上欲行不轨,用手抚摸其隐私处。在刘香花极力反抗下,没能得逞。

    杞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克让采用暴力手段对妇女实施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因被告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得逞,系未遂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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