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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店主卖盗版培训课件 淘宝网被判连带赔偿
发布时间:2011-07-22 15:20: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常鸣)
通过淘宝网店,原价上万的理财培训课件,只花几元钱便可以买到手,一家网店店主侵权销售理财讲座的盗版视频遭版权方知钱(北京)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淘宝网也被一并诉至法院。笔者近日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网店店主王超赔偿知钱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万元,淘宝公司在1万元内负连带责任
知钱(北京)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称,该公司2009年创作了《知钱俱乐部股票培训课程》,后经调查发现,淘宝网上有上百家经营者非法复制并出售涉案作品,原价上万的培训课程,销售的价格最低只有5元钱。一家名为“channa小店”的网店更是明目张胆地称他就是从淘宝另一买家进的货。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店店主王超停止侵权,不得再出售盗版视频;要求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删除网上出售盗版的所有链接。同时索赔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12万余元,淘宝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店店主王超称,他所销售的软件也是从淘宝网上购买的,他认为该软件是合法物品。在接到法院的传票以后,已经停止侵权,侵权情节轻微,他愿意以自己所获得的利润赔偿知钱公司的经济损失,但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他认为没有依据。 淘宝网则表示,他们作为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已经尽到了法定义务,对涉案信息是否侵权事前并不明知,也不可能明知。他们在接到知钱公司的通知后,对王超发布的涉案信息以及知钱公司提供的全部侵权链接,已经做了删除处理,符合法律要求,因此与王超不构成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店主王超明知涉案作品侵权,仍然出于商业盈利目的擅自将其反复销售,已经构成侵权。而公证书显示,在接到权利人多次通知后,淘宝网并未及时删除相关的侵权信息,因此应对这种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法院判决王超赔偿知钱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万元,淘宝网在1万元内负连带责任。 淘宝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一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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