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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严把关口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发布时间:2011-07-25 08:53: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正远 陈康)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严把清算管理关、资产处置关和职工安置关,确保企业破产工作平稳推进。

    近几年来,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案件较多,该院成立了破产合议庭,严格审查企业破产申请,确保案件审理专业化。院长、分管院长参与破产案件的指导工作,建立了周例会、月汇报、季小结的工作制度,确保了清算管理工作到位。

    在资产处置中,为减少企业清算成本,能够盘活的企业实行先租赁生产后整体收购,并且针对以往破产企业资产处理不透明、拍卖成交价受到人为操纵等问题,强化了对资产评估、审计和拍卖过程的监督,确保资产处置公正、公开、规范。

    该院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从稳定大局出发,要求企业提前做好职工安置预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安置预案和破产预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还需企业主管部门签署具体意见。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采取先安置后分配或先分配后安置,并实行职工分流、重新就业等多样化措施。同时,加大破产企业债权的清收力度,提高分配比率,对老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协调处理,确保职工得以妥善安置。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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