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灵山法院完善制度加强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11-08-02 09:37: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溦)
近年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法院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制订了案件流程管理、审判业务庭内部质效管理和案件质效考核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以提高管理水平,保障案件不超限、无差错。
该院对案件实行从立案到归档全程跟踪和监督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落实完善案件临界审限催办制度,对审限内未结案件,立案庭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坚决杜绝超审限。建立审判业务庭内部质量效率管理制度,规定各审判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效率分析会,除分析本庭上季度所办案件质量效率情况外,还分析报告上季度对上述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为院领导工作决策提供了依据。 各业务庭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裁判文书,实行异议反馈制度,及时分析原因,总结审判经验,提出整改意见。经审委会讨论后认为上级法院发改不当的,书面报告上级法院审监庭。继续实施并进一步完善了优秀文书公开、通报表扬,重大瑕疵文书通报批评制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效率考核奖励制度,把各业务部门的质量效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本部门案件质量效率、均衡结案率,列入对各业务部门及庭长年度考核范围,把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纳入法官业绩考核,与评先评优、立功受奖、提拔晋升、岗位调整结合起来。 为强化责任,该院还建立落实法官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和被审委会改判的案件,各业务庭及时拿出总结报告。此外,还建立完善案件督查督办通报制度、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等。 责任编辑:
张永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