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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法院“四到位”杜绝内部人员干扰办案
发布时间:2011-08-04 14:09: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良斌)   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思想发动为前提、以联系实际为导向,做到认识、学习、整改和效果“四个到位”,不断加强对法院内部人员约束,坚决杜绝内部人员干扰办案。

    要求全院干警深刻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的自觉性,做到人人皆知,时时牢记;把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同提高干警的素质相结合,打牢排除干扰、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结合,以实际行动为民排忧解难;同法院审判工作相结合,严守审判程序和秘密,及时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稳定;同建设和谐社会相结合,发挥好平息当事人怨气、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整体效能。

    强调各部门和全院干警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落实,做到学习计划安排周密、学习记录详实、心得实在。通过对《若干规定》学习,提高干警思想认识,消除侥幸心理,做到慎初;消除麻痹心理,做到慎微;消除攀比心理,做到慎独;从而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法纪、正确对待监督,自觉遵守审判纪律。

    严格坚持落实与整改相结合,要求每名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查摆自己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印制和发放了《人民法院涉廉事项报告单》,对于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送交的涉廉事项报告,及时存入廉政档案备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规范行为。

    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为抓手,紧密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全体干警自控意识。同时,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的监督,为法院公正、高效、廉洁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氛围。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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