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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钱款后妻去世 夫追讨欠款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1-08-04 15:07: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应亮)   妻子把3万元钱借给他人后不幸去世,丈夫多次追讨未果后,遂将借款人起诉至法院。2011年8月3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徐春钢限判决后3日内付清原告许火根借款30000元及利息14600元。

    2009年6月11日,徐春钢由于购买房屋资金周转困难,向许火根妻子姜香仔借款30000元,同时约定月息800元。2010年7月15日许火根妻子姜香仔因病死亡,经许火根家庭会议协商,此款由许火根一人使用,其子女均签字放弃继承。此款许火根经常向徐春钢催讨,徐春钢仅于2011年3月27日支付了借款利息5000元。因此,许火根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徐春钢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14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徐春钢向姜香仔借款属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依法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徐春钢欠姜香仔借款,依法应予偿还。原告许火根继承姜香仔的债权,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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