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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下的婚姻
作者:张吉民   发布时间:2011-08-04 15:23:15


    佛家讲,婚姻是前世因果定今缘,夫妻是缘,善缘恶缘,非缘不聚。基督则讲,婚姻是神圣的,是上帝确立的,男女本为一体,要信守婚约,彼此忠诚,厮守终身。在今天,抛开宗教层面的理解与定义,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就是一种身份契约关系,一旦结为夫妻,便产生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无论婚姻是前缘再续,还是上天安排,或者说是法律层面一种技巧设计,人们都对婚姻都倾注了美好的祝愿和美好的想象。然而,当婚姻殿堂的感情基石在“过日子”琐事的日侵夜浊下轰然倒塌后,在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便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从而,婚姻便成为法槌下失去往昔生命的一个简单而又沉重的案由——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案件中抛开其它因素,最为纠结最为直接的有三方:原告、被告、法官。

    对原告来说,一般都认为自己是婚姻的受害人,为婚姻对簿公堂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当最初对婚姻家庭美好的憧憬随着岁月的流逝而破灭,当往昔爱情的火海变成今天情感的一潭死水后……原告似乎有太多的委屈、太多的不幸。回顾婚姻道路,宝贵的人生年华就在与对方的情感战争中像流星一样划过,除自己随岁月的年轮衰老外,自己的记忆中,没有家庭的温情,夫妻的关爱,而更多的是生活的重压,夫妻的谩骂争吵,甚至家庭的暴力。婚姻不再是幸福的殿堂,家庭也不再是温馨的港湾,给人更多的是压抑与绝望。当感情像地壳般经剧烈碰撞再无法合拢之后,除了拿起法律的武器,让法槌来敲开婚姻的枷锁之外,对原告来说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对被告来讲,从接到诉状的那一刻起,心中的酸楚、悲愤不由而生。他们会从心底一直问自己:我有错吗?我没有错,错的不是我;我怎么了?我做得还不够好吗?我容易吗?我不容易……想起多年的忍让迁就,多年来的辛苦付出,就换来今天的一纸休书,无辜、不解、愤怒甚至仇恨的情感瞬间冲垮理智的防堤。于是,要么鱼死网破,要么以离婚当做交易的筹码,换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而对法官而言,自己既是旁观者又是亲历者,因为婚姻本来是夫妻之间的事情,只是夫妻矛盾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时,法律赋予法官一个仲裁者的身份,介入到这对矛盾体当中。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当一本本烫红的结婚证换得白纸黑字的判决书之后,蓦然回首,人们发现法官才是和谐家庭的杀手、婚姻的终结者时,于是所有的矛头便对准了法官,要么威胁,要么利诱,或者博取同情……此时,法官不仅要有法律理性的思考,也要有对情感冲突的驾驭,更要有对复杂事态去繁就简的处理能力。法槌最终敲下的那一刻,不仅仅是给当事人的一个答案,也是给自己自己综合能力的一份答卷。

    当传统伦理道德被现代社会价值观逐渐代替时,我们似乎有了更多的选择,然而我们也丢失了很多不该丢弃的东西。婚姻是自由的,同时也应该是严肃的。婚姻需要夫妻共同经营,也需要社会环境的呵护。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世间眷属都能幸福。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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