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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酒底喝两斤 醉驾撞人坐牢狱
发布时间:2011-08-09 11:30: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陆志强)   只有半斤酒底却喝了两斤,壮着酒胆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8月8日,被告人黎海平被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1年5月6日下午,黎海平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到朋友家喝酒,平时酒量只有半斤酒底的他,因为高兴,和朋友们玩牌,却喝了两斤酒。下午约5时,走路已经歪歪扭扭的黎海平不顾朋友的劝解,壮着酒胆,坚持驾驶车辆回家。途中经田阳县城民生街与民权街交叉路口时,黎海平将车头打往民权街方向行驶,因把握不了方向,致使所驾驶的车辆冲上路边的人行道,撞倒在人行道上的植某某和陆某某二人,造成植某某和陆某某当场受伤,植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法医鉴定,植某某因创伤性休克死亡,陆某某为轻微伤。经交通部门认定,黎海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黎海平与植某某家属达成了赔偿损失96525.1元的协议并已支付51525.1元,赔偿给陆某某医疗费6411.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海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被告人黎海平的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通过刑事量化标准计算,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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