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叔叔强奸痴呆侄媳 乱伦伤天良领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1-08-11 16:36: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清华)
家住河南省汝南县常兴乡小亮寺村的被告人刘随国,近日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害人赵某系被告人刘随国的侄媳妇。2005年8月15日晚8时许,被害人赵某因找小鸡到被告人刘随国居住的房屋旁,被告人刘随国看见赵某后即要求和赵某发生性关系遭拒绝,被告人刘随国便将赵某强行拉到其居住的房屋内与赵某发生了性关系。经鉴定,被害人赵某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具有部分性保护能力。2011年3月30日,被告人刘随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随国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刘随国作案潜逃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事实、情节,综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及被害方对本案的处理意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