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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打致流产 起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1-08-16 14:31: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任根 晏胜民)
妻子被丈夫殴打导致流产,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7月15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告刘英与被告张华离婚,被告张华应支付妻子人身损害赔偿金5000元。
2009年5月,刘英经人介绍与张华相识,不到一个月,便仓促结婚。婚后不久,二人因家务琐事经常打架。今年4月23日,刘英想去娘家帮忙,双方因意见不能统一发生争吵。情急之下,张华一脚将已怀孕两个月的妻子踹倒在地,致使刘英流产。5月10日,刘英将张华告上法庭,要求与张华离婚,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法院准许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张华对自己的行为给原告刘英的身心造成的损害应予赔偿,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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