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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温馨调解法”庭前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1-08-16 17:10: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8月16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该院“温馨调解室”,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二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使怨气再大,走进充满温馨的调解室,当事人的火气也就小了。”事后,上诉人的代理人如是评价“温馨调解室”的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重庆二中院针对二审民事案件庭前调撤难度大、判决容易激化矛盾等特点,通过调研总结,推出了“三个温馨”调解工作方法,力促矛盾纠纷能够在庭前及时得到化解。为此,他们从营造温馨环境入手,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充满温馨氛围的调解室。当事人前来立案,只要同意庭前调解的,法官即召集双方进入书有“和为贵”、“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等警句的调解室,协商解决纷争,调解室特有的尊重、理解、关爱、温馨和融洽气氛,有效融化了双方当事人的隔阂,保证了诉前调撤的顺利进行。 为促进双方当事人对庭前调解的认同,该院将温馨服务贯穿于调解全过程,始终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暖心话相劝、一杯茶水相敬,以真情抚慰人心,积极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此外,该院在坚持依法调、以理调、以情调“三结合”的基础上,通过拉家常式谈心,摆事实、讲法理,朋友式劝导,论人情、解心结等方式,耐心疏导,通过温馨调处,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自推行“三个温馨”工作方法以来,该院二审民事案件的庭前调撤率明显上升。据统计,2010年,该院二审民事案件庭前调撤率达到22%,同比上升5.2%;今年1-7月,庭前调撤率又达到28.1%,同比上升6.3%,各项工作指标均创历年新高。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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