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龚羽)
妻子连生三胎女儿,重男轻女的丈夫经常对妻子施暴,妻子被迫逃离家庭。8月16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离婚案件。
现年29岁的原告韩秀怡系贵州省毕节市撒拉西镇人,被告吴大江系江西东乡红光垦殖场周边村民。2001年,两人在福建务工时认识,不久开始同居生活。2003年2月,双方在东乡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举行了婚礼仪式。2003年10月,韩秀怡生育大女儿。2005年2月,当韩秀怡生育了二女儿后,吴大江不久就将孩子送给亲友抚养,对韩秀怡冷嘲热讽,有时酒后还打骂她。2008年,韩秀怡再次生下了一个女孩,被告吴大江变本加厉,辱骂殴打成了家常便饭。同年3月的一天,吴大江把韩秀怡反锁于家中,韩秀怡当天想尽办法逃离了东乡,至此下落不明。
主审法官考虑到,因为家庭暴力,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又分居两年之久,遂在离婚的基础上,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进行调解,并当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韩秀怡与被告吴大江自愿离婚;婚生女孩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被告自愿承担;原、被告夫妻存续起茧的共同财产位于东乡县圩上桥镇艾家村的一块200㎡宅基地使用权及红光垦殖场新田大理石厂得股份均归被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