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复婚后夫妻常争吵 妻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1-08-19 09:48: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葛春兰)
2011年8月18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熊玲的诉讼请求,不准原告熊玲与被告许云飞离婚。
法院查明,原告熊玲与被告许云飞于2007年相识自由恋爱,2009年4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17日生育了儿子。2010年9月,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2011年1月,双方又到民政局办理了复婚手续。由于原、被告双方性格差异,在双方夫妻关系期间经常争吵。两个月前,因为吵架,原告与被告分居至今。为此,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属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已生育小孩,虽然曾因吵闹而协议离婚,但又在几个月后办理复婚手续,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朴冬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