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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治死猪为由敲诈兽医 得两万元领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1-08-22 14:10: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甘万清)
2011年8月22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权碧春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08年1月20日,权碧春将杜市镇兽医徐某叫至杜市集镇“福州大酒店”三楼一房间内。权碧春等人以徐某治死其一头猪为由,向徐某索要二万元钱。期间,权碧春等人对徐某进行了殴打。徐某被迫向他人借二万元钱,交给权碧春等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权碧春采取威胁、暴力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对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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