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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法院“保调联立”推进诉前调解
发布时间:2011-08-22 15:50: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怡琴)   2011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多样化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该院诉前调解组共调解纠纷41件,涉案诉讼标的额350余万元,50%以上案件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结案。

    保调联立机制创新。建立集立案审查、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联合会商为一体的“保调联立”便民快速通道,承办法官在审理诉前保全案件的同时了解制约纠纷解决的症结,借助保全后15日的审前程序期强化诉前调解工作,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量化管理规范制度。该院制定了《立案调解工作流程》,对立案调解的范围、主体、启动程序、时限、方式、终止条件、收费和立卷归档等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同时制作量化统计表,对诉前调解案件各环节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并将诉前调解考核引入个人业绩考评,实现立案调解案件量化管理。

    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对涉拆迁、国家重点工程、三农问题等重大敏感案件,立案法官在初步掌握案情的基础上进行案件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开展以承办法官、庭长、院长为主导的多层次调解工作。同时加强立案释明,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建议当事人慎重起诉,引导其采取非诉的形式解决矛盾。

    调诉对接分流减纷。对于诉前调解未成功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与相关庭室协商把好立案时机,及时将案件转入立案程序,将立案调解有关材料附随入卷供审判法官参考,减少重复劳动;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强化案件的跟踪回访工作,减少信访投诉的发生。

    社会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与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定期立案沟通机制,分配各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的不同环节的职能和责任,加大矛盾纠纷的诉前排查力度,通过立审执协调,区域部门联动,形成职责定位明确、程序衔接畅通的社会矛盾化解合力。

    便民调解服务到位。实行庭长值班咨询服务,开通电话咨询平台,制作“便民联系卡”,方便辖区群众预约诉前调解事宜;推行无障碍诉前调解,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群众实行“上门调解,现场调解”;对涉及农资、赡养、抚养费、抚恤金、劳务报酬等案件,优先调解,并进行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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