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彝良法院强化调解力度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发布时间:2011-08-29 15:45:36
![]() 林万方领款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乐华方)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贯彻诉前、诉中调解和诉后和解结案思想,并结合“三亮四进”专项活动,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8月25日,彝良县角奎镇大河村村民林万方高兴地从彝良县法院院长马永祥的手中接过5万元的伤残款,激动地连声道谢。 农民工林万方受雇于彝良某房产开发公司,2010年12月12日10时左右,在该公司一工地挖掘地基井时,因装石块吊箩在上升过程中发生倾斜,箩中石块掉落,砸中正在井底作业的林万方,造成其头部受伤,经彝良、昭通等医院治疗后,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后找开发商和承包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院长马永祥亲自承办此案。在查看卷宗后,便亲自到林万方家中,详细了解林万方的家庭情况。原告人林万方有三个子女尚未成年,家庭极为贫困,主要依靠林万方从事建筑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得知林万方的家庭境况后,承办人马永祥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现场,院长采用法制教育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上了一堂安全生产教育课,然后介绍了到原告家的所见所闻,并根据调查的证据,指出被告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对施工安全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希望双方本着实际,协商解决好林万方受伤一事。最后原被告双方在法庭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和思想疏导下,平等、自愿达成赔偿协议,马永祥根据法律规定当场减收了原告的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
张永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