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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死两人重审后仍获死刑
发布时间:2011-09-05 16:06: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佳)   因认为前姐夫陈某拐走了最疼爱自己的二姐,原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张海军,持刀杀死了陈某的母亲和奶奶。此前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海军死刑。张海军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今天上午,张海军第二次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起诉书指控,张海军因家庭琐事对前姐夫陈某心存怨恨。2009年6月14日14时许,张海军随身携带菜刀至大兴区长子营镇河津营村陈某的家中,持菜刀分别猛砍陈某的奶奶李某及母亲吕某头面部,导致两人死亡。张海军作案后,于当日被查获归案。

  原判决认为,张海军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并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后果,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海军死刑。

  张海军上诉提出,案发后其是在向警方自首的途中被抓获,应认定其属于自首。而公诉机关则认为,陈某的母亲临死前不断念叨“白庙(张海军的家)”,公安机关认定张海军有重大作案嫌疑前去抓捕时,张海军落网,不应属于自首。

  此案开庭时,控辩双方主要围绕张海军是否属于自首激烈争论。法院认为,虽然张海军的亲属在公安机关抓获张海军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协助作用,张海军归案后亦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鉴于张海军无视国家法律和他人的生命权利,持刀入户杀害无辜老人,致二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根据张海军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再次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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