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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欲奸朋友妻 领刑九月入牢狱
发布时间:2011-09-06 11:28: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海港)   被告人袁海在其朋友家饮酒后对其朋友之妻欲行不轨,近日被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0年12月14日晚, 汝南县罗店乡的被告人袁海到其朋友马某家喝酒,其间趁马某外出之机,欲对马某之妻李某某实施奸淫。因李某某反抗,被告人袁海强奸未能得逞。

    汝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海违背妇女意志,强行欲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能得逞,系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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