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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积怨达八年 法官调解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1-09-06 15:51: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梁军)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在湖北省枣阳市平林镇一乡邻因公用通道,双方矛盾不断。9月5日,在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的倾力调解下,结怨八年的相邻两家最终冰释前嫌。
当事人代某和王某系同村邻居。2002年7月,代某知悉相邻的陈某因欠债房屋将抵偿给信用社后,即将陈某后院通往公用通道的一侧门用砖堵死。2003年元月,村民王某在购买了陈某的房屋后,认为代某的做法欠妥,于是又将封堵的侧门扒开。为此,两家发生纠纷。后虽经基层组织数次调解和法庭裁判,仍未能解除双方对立情绪,且双方矛盾开始升级。 转眼到了2009年2月,代某将其两间门面房予以拆除,计划扩建三层楼房。5月8日,代某的建房许可手续批下后,遂组织人员放线施工,不料遭到王某的妻子及其母亲的阻拦。之后又多次施工遇阻,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镇政府组织专班调解多次未果,代某遂进京进省上访。 2011年元月,襄阳市人大代表、枣阳市人民法院院长田玉斌在平林镇走访调研,听说情况后,马上会同当地领导来到现场,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指示法庭办好此案。7月29日,法庭在多次调解无效后作出了排除妨碍的判决意见。一审判决生效后,但王家还是置之不理。 法院收到代某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后,考虑到简单地强制执行,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和谐。于是,该院研究制订了详细的调解方案,组织双方讲法讲情讲理,缓解抵触情绪。期间,田玉斌又带领承办法官3次到平林镇,不厌其烦地与当事人本人、亲属进行沟通、谈心,从人情世故、邻里和睦等方面进行开导、说和。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法官们的多方努力,当事人心中的怨气逐渐消逝,握手言和,积攒了多年的矛盾最终化解。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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