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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奸女友并拍摄裸照 鲁莽男子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1-09-07 11:21: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小会)   女友不是处女,却拒绝和自己同房,遂采取暴力将其强奸,并拍摄裸照。近日,重庆市梁平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陆颜有期徒刑四年。

    2011年2月初,被告人陆颜经他人介绍与未婚女青年文某确立恋爱关系。同年2月20日,陆颜将文某带到重庆丰都县城玩耍,住在丰都县一酒店。陆颜得知文某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且已失去女儿身,便向文某提出发生性的关系要求。文某拒绝,陆颜见其不从,便采用暴力手段将其强奸。文某被强奸后离开酒店房间时再次遭到陆颜殴打,陆颜还对文某的生殖器等部位拍照进行威胁,同时限制文某的人身自由,不准文某出去。次日上午,文某离开酒店回到梁平县家中,家人及亲戚见其多处受伤,便陪同文某向梁平县公安局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颜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文某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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