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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法院被授予首批广西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1-09-08 09:19: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杜宏干 周艳华)
广西龙胜县人民法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促进审判工作健康发展,被区高院授予首批“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桂林市法院系统仅此一家)。
以物态文化建设为根,夯实基础。高标准完成城关、瓢里、泗水三个法庭“五化”建设,夯实基础;更新办公设施,人手1台电脑,各室1台空调,每部门配置1台打印机和办案专车,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购植树木、花卉,绿化、美化院机关和人民法庭,营造优美办公环境;单列专项经费完善图书室、阅览室、荣誉室、活动室、视频会议室设施,强化“五室”建设;购置安检门、安装X光安检机、电子门禁系统,安排法警和保安24小时双岗值班,维护办公秩序和干警安全;高标准完成立案信访大厅建设,营造文明诉讼环境。 以行为文化建设为镜,倡导文明。制定涵盖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等80余项规章制度,用制度促进行为文化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利用重大节假日举办文化主题活动,激发干警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组建比赛队伍和兴趣小组,参加各类文艺汇演、各级运动会和各种比赛,陶冶身心,赢得荣誉,展现风采;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植树、兴修水利、募捐等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强化干警社会责任感。 以思想文化建设为魂,凝聚人心。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把“思想文化”寓于法院文化建设之中,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干警服务意识;每年召开2次干警思想状况分析会,举办4次心理健康知识、礼仪等讲座,坚持 “五必谈”工作制,培养干警健康心态。 以廉政文化建设为窗,树立形象。加强《法官行为规范》、“五个严禁”纪律教育,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每季进行1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每年2次述职述廉,增强干警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在走廊、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场所悬挂温馨名言,利用立案信访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廉政警句,营造廉政文化小环境;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全院干警职务和照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时刻接受群众监督。 该院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引擎”,龙胜县委多次号召全县向法院学习;连续8年,该院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连续5年顺利实现“五高二低一零”工作目标:即案件审结率高,达100%;调解结案率高,达70 %以上;裁判准确率高,达99.8%;执行结案率高,达88.6%;群众满意率高,达98.7%;案件上诉率低,不足4%;当事人投诉、信访率低,为零;干警违法违纪为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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